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任何人向香港基因组中心(「中心」)提供其个人资料*,不论是在投诉、查询,或对中心的计划作出申请(包括香港基因组计划(「计划」))、参与推广活动、探访、公众咨询、研究和调查,或订阅中心最新的活动及资讯,或在其他情况下提供,该个人资料或会按需要用于以下任何一个或多个目的:
- 考虑、回应及跟进中心接获的投诉、请求及查询;
- 就中心职务和运营的相关事宜作出咨询、评估、考虑、收集意见、跟进和回应;
- 就中心最新活动及资讯的订阅申请作出评估、考虑、跟进和回应;
- 就中心探访申请作出评估、考虑、跟进和回应;
- 计划及执行公众参与活动,如教育、宣传推广活动及咨询;
- 进行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或
- 达致与履行符合中心宗旨的职能。
仅在适用法律及法规允许的情况下,中心可向第三方转移及 / 或披露阁下的个人资料。该等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中心的服务供应商、专业顾问或伙伴中心。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向中心提供个人资料的人士有权要求查阅及更正中心所持有的其个人资料。查阅或更正个人资料的要求应按照中心的私隐政策所规定的方式提出。
*个人资料指《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所界定的个人资料。
此收集个人资料声明的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不一致或不清晰之处,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